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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越来越多 二手房买卖法律问题攻略
2013-01-29 11:05:29  来源:网络

  因此,为保证交易安全顺利进行,上下家应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按揭贷款,避免通过上述违规手段获取贷款。

  下家须实地查看上家房屋有无出租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经有房客承租,那么在租期内,在同等条件下,房客享有优先购买权。上家应该在出售房屋三个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房客最晚应在三个月内尽快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上家在得到房客出具的书面表示后,可将房屋卖给其他人。如果上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况,而擅自卖给他人,则房客有权向法院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对于下家而言,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内,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三方需明确各自的权责利

  上家在委托中介时,应与中介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房屋的出售价格,上家应注意区分“净到手价”、“出售价”及“合同价”,明确房屋的权属和使用现状,以及委托权限等。这份委托协议上家应有一份原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中介采用复写纸签订委托合同,一式几份,上家在首页上的签字会复印到另外几份上。因此,上家应注意到合同的空白处有可能会被误视作你授权由中介填写,需明确自己是否有此意愿。

  下家通过中介找上家时,应该要求中介出示其与上家之间的房屋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的规定。下家与中介签订的书面协议,应包括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处理等条款,并盖有中介公司的印章。下家应至少有一份合同原件。在与中介签好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下家还应确认中介是否经过上家授权可以代收定金。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出具收据。该收据应有中介经办人员的签字,还应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中介以促成上下家交易成功作为收取佣金的前提。因此,中介为防止上下家签订居间合同后不愿签订买卖合同,往往会在居间合同中约定“发生这种情况时,上下家需付违约金给中介公司”,上下家对此应特别注意。

  妥善解决签约后的后续事项

  上下家签好买卖合同后,除了收付房款、办理过户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如户口迁移、维修资金过户等。对此,上下家也要妥善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上下家应将下家付款方式与上家交房情况结合,以保证各自的权益。比如,双方可约定合同签订后付房款30%,交房时付房款30%,产权过户时付房款35%,他项过户(水、电、煤、户口迁移等)后再付房款的5%。在上述两者挂钩的同时,双方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如约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总之,买卖合同的内容越详细,履行起来的可操作性就越强,也越能促成买卖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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