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我们家租客前几天因为犯事被抓走了,但他的东西还在房子里,我怕丢了惹麻烦,你们能帮我出个主意吗?”昨日,陈女士因为这事拨打了110。
陈女士家在荷塘区裕丰广场附近,她平日靠收房租过生活。1月26日,陈女士正在家里洗衣服,突然几名警察押着租客刘先生过来,陈女士吓得不轻,赶紧陪着上去。陈女士说当时也不敢多问,通过观察,她得知,刘先生可能是偷了东西,警察带过来指认现场的。
“这东西在这里,虽说他犯了事,我也得找到他,问下他咋处理。”随后,她拨打了110,民警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带着她一起寻找,在月塘派出所门口,陈女士正好碰到了正在接受调查的刘先生,对方看到陈女士也挺惊讶。“房东,你咋来了?”“你那些东西准备怎么弄啊?我也不敢擅自处理,就过来问下你的想法。”陈女士说,“快过年了,可别干这些事情了,我又没催你交房钱,出来了多做点好事。”后来,陈女士联系上刘先生的表哥,1月28日,刘先生的表哥已经把东西全部搬走。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说,类似于陈女士这种情况,为了避免麻烦,最好走法律程序。如果租客有押金,房东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到时候取物扣除,这样才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