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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结果闹纠纷 一小区防盗门遭对方持锤狠砸
2012-12-20 15:50:37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12月17日上午9点,省城翠微路朝霞小区1栋楼楼道内传出阵阵打砸声,楼内居民循声发现,一对八旬老夫妇坐在板凳上,正用铁锤和铁钻砸着504室的防盗门。从当天上午一直到晚上8点,老夫妇砸门一整天,屋内一名小伙不敢出门,整天呆在家中不敢动弹。昨天下午,这对老夫妇又来到504室门外,继续用锤子砸着大门。据了解,这对老夫妇是卖房者,而如今屋内住的人是买房者,双方因买卖房发生纠纷。

  【事件】

  老夫妇砸门一天

  昨日上午,504室门外,地面上一片狼藉,堆着一些已经变形的不锈钢管和撕毁的对联。防盗门已被砸变形,门锁脱落。

  防盗门中间位置有道小门,屋内一20多岁的小伙子探出头,他称,他认识砸门的老夫妻,这房子就是其父亲从他们手中买来的。

  17日上午小伙睡觉时,突然听到门外打砸声音,吓得不敢出去。“两人从上午一直砸到晚上8点多才离开,他们带着板凳,砸累会歇歇,还有人给他们送了被子和午饭。”

  小伙说,因为怕两人进家,他在屋内不敢开门,被迫困在家中一整天,其间他报过警,但警方赶到表示是经济纠纷,也没有办法。

  索要差价起纠纷

  两老人为何砸门?504住户徐志斌拿着一份购房协议称,房子是回迁房,当时安置给老人徐志才的,1999年他从徐志才手中买下这套房,签下这份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上写着:“现有拆迁户徐志才将回迁60平米一套住房,房产权售给购房户徐志斌,经双方协商,住房房款为叁万伍仟元……”协议下方是双方签字和公证人签字。

  徐志斌称,当时回迁房无法办房产证,也就没有过户,2009年房产证办下来,房产证上是徐志才的名字,其间他多次找徐志才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对方都不愿意。

  但是最近,卖房人徐志才找上门来索要12.5万元差价。徐志斌介绍,因为不愿支付这12.5万元的差价,他已经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徐志才夫妻俩不愿意了,一气之下跑来砸门。

  【回应】称老人被对方骗了

  随后,记者来到辖区朝霞社居委,社居委孙书记正是徐志才老人的儿子。孙书记称,两位老人之所以做出如此之举,是因为被徐志斌给骗了。

  他说:“这房子是安置房,是政府给安置者的优惠让利,但现在享受优惠的是买房者徐志斌,所以老人想索要些,相当于‘让利费’。”

  孙书记称,这些所谓的差价其实也无明文规定,但是小区内有其他家也是这么做的,至于给多少是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

  孙书记称,徐志斌和老人之前已经协商好了给12.5万差价,然后去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徐志斌让老人将房子上其他户名迁出去,之后却突然反悔不愿给钱。”

  孙书记说,他也劝过其父母不要去砸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两老人不听劝,非常生气。

  【官方】约30户遇类似情况

  昨日下午,在辖区莲花社区管委会,一负责人称,此事他们已经了解,属于经济纠纷,也找过双方协商,但是双方均不愿接受调解。

  该负责人介绍,朝霞小区约有30户都出现了类似情况,近10户通过协商,买方给予卖方一定费用,随后进行过户手续,而有两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也都给了这笔钱。

  该负责人还称,安置房是不准私自买卖,所以他认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该购房协议是无效的。

  【观点】买方有权让卖方过户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王海波律师认为,虽然售房户徐志才现持有504室的房产证,但并不代表房屋的产权归徐志才所有。“两人1999年签订的售房协议应当有效,按照契约的精神,徐志斌有权利要求对方将房产证过户到自己头上。”

  【背景】回迁房买卖纠纷不断

  在省城,回迁小区有很多,每年回迁房屋的买卖也不在少数。

  王海波律师说,回迁安置房的麻烦总是不断,平时接触类似的诉讼实在太多,建议购房者不要购买回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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