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员工买房置业而配备的一项福利政策。但是有网友通过“晒收入”时发现,在实际生活中,各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超过了30倍。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类似的调调我们并不陌生。但以住房公积金为例,现实中出现的结果何止是走了样,简直是进一步拉大了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与出发点可谓南辕北辙。
在银行、电力、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每月公积金竟可以达到万元左右,高出普通企业数十倍之多。并且同一企业里也按照级别的高低而有所不同。而在另一些单位,或者干脆拒绝执行这项政策,或者只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缴纳公积金,变相地规避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其结果只能是,越是不愁房子的高收入群体,获得的公积金越高;越是饱受买房压力的低收入群体,公积金反倒越是低得可怜,只能去租房。
损不足而补有余的结果,不仅与政策的出发点背道而驰,而且演变为一种合法的洗钱行为。众所周知,垄断国企的收入是要上缴红利的,也就是说,挣的钱不全是自己的,还需向国家缴纳一部分利润。而高额的公积金正可以抵消一部分自身利润,且不用缴税,无异于损公肥私。
正因如此,公积金政策必须立刻纠偏。不仅要严控国有垄断行业的隐性福利,还要从源头上扭转类似的政策乱象,使其回归到最初的出发点——损有余而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