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记者周文平报道:跟“房东”签了租房合同,交了押金和房租共4400元后,房子还没到期,竟又出现了另一名房东,要她们交房租和押金。这是13日饶氏姐妹遇到的纳闷事。
饶氏姐妹告诉记者,去年10月,她们从县城来抚州找工作,一直想租房子。后来,在朋友开的美容店内,一名带有东北口音的中年女子说她有房子出租。于是,姐妹俩立即和她一起去看房。该房子位于抚州市区山水人家小区,姐妹俩看了非常满意。由于房门能打开,饶氏姐妹也就没有注意查看该房的房产证,在随意看了下该中年女子的身份证后,当即和对方谈好了租金,并签了租房合同,两人交了2000元押金和4个月的房租2400元后,之后便搬进了出租房。
可是令饶氏姐妹大吃一惊的是,13日,又有一名自称是房东的万某来到出租房,向她们要租金。姐妹俩拿出租房合同给万某看,万某却坚称,她才是真正的房东。饶氏姐妹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经查实万某确实是房东。
万某说,与她签租房合同的是一名姓胡的男子,合同是2012年11月到期。到期前,胡某称不想再租房了,但没几天,一名自称是胡某表姐的中年女子称其想继续租房。不料,该中年女子却将房子“转租”给饶氏姐妹。去年11月,万某因为在外地,所以没有及时回来收租金。直到今年1月13日,万某才知道她的房子被“转租”了。
“没想到我们刚出来找工作就遇上这事,胡某和其表姐的电话都关机了。”饶氏姐妹称,13日,万某就让她们搬出了出租房。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