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广州非中心城区承载着大量刚进社会找工者的房屋出租任务,而广州盖公租房用地却存量不够,盘活非中心城区集体用地并将其改建成公租房可能是解决矛盾的钥匙之一。民进广州市委员会提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拓宽保障性住房用地渠道”的提案,建议挑选权属清晰的集体建设用地,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
提案指出,公租房的建设用地一直是广州保障房建设的瓶颈问题,比如公租房建设的模式主要是由政府划拨土地并投资建设和管理,建设方式主要是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房或结合“三旧”改造项目按需配建,建设和融资的方式比较单一。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对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的意愿非常强烈,对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非常迫切,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思路非常认同。
建议
提案建议,公租房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出资建设,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共同建设,建成后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出租,也可以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整体承租后,再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出租,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
提案还建议,还可以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融资建设,整体确权给集体经济组织后,根据建设成本测算,将一定比例的住房以成本价出租给政府,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剩余的住房作为农民公寓由村集体自主分配给村民自住或出租经营,出租对象、户型标准、租金水平等不受公租房标准限制。
或者由政府出资建房,房屋建成并整体确权给村集体后,大部分的住房整体无偿交给政府作为公租房使用,直至政府收回建设成本后,再整体以建设成本价出租给政府继续作为公租房使用,剩余的住房作为农民公寓由村集体自主分配给村民自住或出租经营,出租对象、户型标准、租金水平等可不受公租房标准限制,同时商业配套作为集体经济物业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