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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小区车库窒息死亡 索赔36万 物管中介均推责
2013-01-19 11:08:02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租住小区车库 夫妇俩窒息死亡 追踪

  律师称当事各方都有责任

  昨天,在现场进行调解的律师刘爱国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死者、房东、中介、物管四方都有责任,“死者不应该在车库里住;房东这边,这是一个车库,不管面积多大,不是仓库,不应该出租给他人作仓库用,更不要说住人,这是用途上的过错;中介在明知是车库,不是仓库的情况下,还代房东出租,存在过错;对于物业,虽然死者没有向物业通报,但物业没有按照小区的车库、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至少应该发现有一个陌生人频繁出入小区。”他站在自身角度表示,如果各方都站在自己角度,很难达成共识,很难解决问题,四方需要换位思考。

  昨天下午,江金洪、李玲敏的家属们与安来物业公司委托的律师、鑫源地产代表在金家河派出所就赔偿一事进行了协商。死者家属提出了36万余元的赔偿要求。而房东陈女士、鑫源地产分别出1.5万元,安来物业表示只能出9千元。

  对于如此巨大的差距,死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随后,刘爱国建议先由三方出钱,把死者安葬,但却遭到了物业公司的拒绝。

  追责

  死者家属:物业公司失职

  昨天下午2点半,金家河派出所的民警组织当事各方的代表到派出所进行协商、调解。死者家属认为,物业公司在当中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了悲剧的发生。“当时他们(死者)用三轮车拉煤气罐什么的,如果物管、保安认真一点,进出小区时过问一下,也就不会出这种事情。”

  房产中介:只是把房屋情况说清楚

  鑫源房产的代表王先生表示,租房时死者说是放机器,中介方只是把房屋情况说清楚。“车库只有11平米,还是建筑面积,根本放不了车,也不能摆着,还要交物业费,所以作为仓库租出去。”

  物管:小区不可能24小时巡查

  安来物业代理律师张铭认为,根据经验,车库里住人违反了常识。对于死者家属说的监管,他表示小区不可能做到24小时巡查。“房东和中介都没跟我们说,他们(死者)总共待的时间就是40个小时左右。”

  赔偿

  死者家属:各项赔偿总计36万余元

  刘爱国律师根据相关法律和云南省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的赔偿标准对经济损失进行了基本测算。“物质这块设计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共计365925.67元。心理上的伤害则无法估算,尤其是死者家属这边。这不是人道主义上的补偿,而是因过错造成的损害、赔偿的问题。”刘爱国说。

  房东、房产中介、物管:只愿意给3.9万元

  由于房东陈女士还在安宁,未能赶到现场,但她表示愿意出1.5万的补偿。鑫源房产代表王先生也表示可以出1.5万的补偿。而张铭律师表示,物业公司只能提供3000块的补偿款。在与物业公司老总沟通后,他说,只能增加一点,可以到9000块。

  房东、房产中介、物业公司一共给出的3万9千元,死者家属方没有经过商议即一口回绝,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刘爱国随即提出了一个两步走的建议,即由三方先出钱把死者火化、下葬。“据我了解,死者遗体在殡仪馆每小时的冷冻费就是4元,一天就是72块,两人144块,再加上这么多家属的吃住,都是一个负担。后事处理了,家属能回去的就先回去,再协商调解,如果不成,就走上法庭诉讼,但这是最消极的处理方式。”

  刘爱国的建议得到了在场死者家属、物业公司代理律师、房产中介代表的认同。于是,死者家属提出了由三方先出5万块料理后事。张铭律师跟物业公司老总沟通后说:“物业这边还是倾向于一次性解决问题。”协商进行至此已经无果而终,刘爱国约各方择日到其办公室再商谈调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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