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价值160万元的一套二手房,在房主、买主的共同“努力”下,房屋主管部门看到的房屋买卖合同上只有130万元。这正是时下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阴阳合同”。去年3月,正为结婚选购住房的邓先生看中了中山区一套160万元的二手房,并与房主张先生很快达成了买卖意向。邓先生首付120万元,剩余40万申请银行贷款。购买一套160万元的房子,还要支出其他费用近10万元,这令邓先生感到压力太大。于是,在得到张先生的同意后,双方做了一份“阴阳合同”,房屋售价在合同中仅为130万元。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短短半个月内,这套二手房的均价再次上涨,张先生的房子可以卖到180万元了。于是张先生不想将房子卖给邓先生了,但邓先生急于装修结婚,不同意解除合同,于是双方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张先生胜诉。邓先生为了避税签的合同,最终却“鸡飞蛋打”。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阴阳合同”是指在一次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其中一份具有虚假性,另一份为真实意思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后,虽然也可能侥幸蒙混过关,但由于这类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
签订两份不同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阴阳合同”的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方式是把房屋买卖价格签低,然后另签一份装修补偿协议和旧家具买卖协议,以装修补偿款和家具款的名义,补足房屋实际成交价。业内人士介绍说,在此类纠纷中,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考量,要么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为促成交易仅认定避税价格条款无效。
签“阴阳合同”风险大
阴阳合同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二手房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都存在着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买方来说存在以下风险:1.真实意思认定的风险。由于价格、付款方式约定不清楚或无法确定为真实意思,则可能导致部分条款(特别是价格条款)不具有约束力,进而导致买卖不能顺利进行。2.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3.再售承担高费用的风险。4.合同不成立的风险。5.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对于卖方来说存在以下风险:1.宣告无效的风险。2.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3.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签订“阴阳合同”的卖方因此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存在偷税行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