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本该安享晚年的80岁王老太,近来却因为房子的事情大为恼火。原来王老太与孙子吕某共有的一套房屋长期被吕某私自出租,2万元房租也被吕某一人独吞,一怒之下,王老太将孙子和房西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吕某向其支付所收取房屋租金的一半、房西从房屋迁出。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一场官司房子被判归祖孙共有
早在2010年,王老太就曾与孙子吕某打过一场官司,一起被告上法庭的还有王老太的儿子。事情全由拆迁引起,王老太一家以前全部住在老房子里,因为拆迁王老太取得了13万多的拆迁补偿款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名额。办理购房时,王老太因为年老体弱,遂全权委托儿子去办理,但儿子办理时未经王老太同意即将自己的儿子吕某登记为所购房的共有权人。对此,王老太一直不知情。后来知道事情真相后,王老太将儿子及孙子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房屋归其一人所有。北塘法院经调解后,最终考虑到双方之间的亲情及吕某身患残疾等特殊情况,判决房屋归王老太和吕某共有,但由王老太单独使用至其终生。
再上法庭老太气不过两次受骗
一场官司使原本关系紧张的一家重新回归平静,而孙子吕某的出租行为则使平静再起波澜。原来在法院判决之后,王老太因为身体不好,一直住在女儿家里,并未住进自己的房子。而吕某认为自己是房子共有人,便在王老太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租出租,先后获得房租2万多元。王老太知道后,觉得是再一次被子孙欺骗,便将孙子吕某及房西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吕某支付其所收房租的一半、房西从房屋迁出。
法官辩理支持了老太太的请求
法庭之上,吕某对王老太要求其支付房屋一半的租金没有异议,但称其现在就医且无经济来源,无法支付。而考虑到与王老太的亲情关系,要求法院维持现状或将房屋卖掉解决问题。而房西则表示其租赁期限并没有到期,不同意搬出。法官认为,房屋虽归王老太、吕某共有,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确认该房屋归王老太单独使用至其终生,故在王老太有生之年吕某对房屋没有占有、使用及单独收益的权利。吕某在未征得王老太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房屋出租,违反法律规定,故支持王老太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