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1月30日下午,市民胡先生拨打本报96369新闻热线反映,他在租房时交付了半年的租金后,“房东”却消失了。“现在我们已经报案了,就是希望通过媒体来提醒大家在租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胡先生说。
前不久,在西宁打工的胡先生一家人,打算租一套比现在居住的房子稍微大一些的房子,上网查询后看中了一套位于城西区贾小庄小学附近的房屋,根据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房东”取得了联系。
看完房子后,胡先生一家对房屋的布局和地理位置都特别满意,当下就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付了半年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1月22日你们就可以搬进来了。”到了22日,胡先生拨通了“房东”的电话,“房东”却说有朋友在那里借住两天,等过两天再让胡先生一家搬进来。
过了一段时间后,胡先生再次拨通“房东”的电话,询问何时可以入住,得到“房东”让再等等的回复。等到1月29日,胡先生再给“房东”打电话时,却怎么也打不通了。觉得不对劲的胡先生立马打电话报警。
“最近我们已经接了好几个这样的报案了,都是关于这套房子的。”听到黄河路派出所民警这样的回答后,胡先生傻眼了,“那我都交了押金和租金了呀,难道这钱就打水漂了吗?”“房子‘一女多嫁’的情况时有发生,”副所长张文江解释道,很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住房消息,因为所公布的房屋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所以很多人都会询问。现在警方正在全力调查此事。
张文江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查看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的信息是否属实。“如果去看房时还有房客在那里住,一定要向他们询问清楚房东的情况,了解要租住房屋的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