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二房东收走了租金,原房东又来要租金。连日来,乐清不少租客遭遇“租金门”事件,警方介入调查发现,“二房东”趁租期到期前提早向租客索要次年租金,之后拿钱跑人。
“刚交的房租,怎么又来收了?”饶先生很是纳闷。去年,贵州的饶先生在乐清柳市长江路租了一间房,他打算今年续租。1月24日晚上,“房东”过来找饶先生,要他缴纳今年3600元的租金。
饶先生按程序,跟“房东”继续签了租房协议。可是没想到,1月29日又来了一人,自称房东,要他交今年的房租。“房租前几天不是已经交了啊。”饶先生边说边翻出了刚签订的房租合同。
“你怎么把房租交给他?”房东称,那个人是“二房东”,只是去年租了房子,今年并没有续租。饶先生顿时傻眼了,他一直以为“二房东”就是房东,于是马上报了警。
最近几天,乐清警方已接到10余起类似的“二房东”拿走租金的案件,涉案数额达上万元。警方提醒,市民租房要看清对方身份证件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