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据江淮晨报报道,近日,赵女士因为和房客小丽(化名)的租房纠纷十分烦恼。小丽为了要回一千多元的押金,给赵女士发谩骂短信。赵女士实在不堪其扰,只有报警。
昨天上午,赵女士带着租房合同和手机来到辖区派出所,寻求民警的帮助。“你们看,这就是那个女孩子给我发的短信。”几条短信里,确实出现了一些侮辱性的词汇,甚至还曾威胁过赵女士。
2011年8月,赵女士把房子租给了小丽。“当时觉得她一个外地女孩在这里打工不容易,每月1300元租的,收了1300元的押金。”之后一年多,双方一直相处融洽,赵女士也很信任小丽。
去年12月中旬,赵女士去自己的房子找小丽,准备收下一季度房租,没想到房间里住的竟然是两个男孩。询问后才知,两个男孩是从小丽手里租得此房,租期也是到今年8月份。
男孩把自己与小丽签的合同拿给赵女士看。“上面每个月租金是1400元,比我的还高100元,她也收了别人的押金。”赵女士把这份合同带给了民警查看。
赵女士立即给小丽打电话,但双方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小丽还要赵女士归还她1300元押金。赵女士认为小丽违约,不肯退还。
之后,赵女士就不愿再和小丽多言。没想到的是,近期赵女士的手机上频繁收到小丽发来的短信,语言都比较恶劣,还威胁赵女士要找人打她。赵女士原本也没当回事,可昨天上午,她再次收到这样的短信,心中不免有些顾虑,这才想到来派出所报案。
民警将小丽叫到派出所,对双方进行调解。民警首先批评小丽,不该发这样的短信给赵女士,小丽当面认错。其次,民警认为,小丽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是不合理的。之后,经调解,双方同意叫出新租客共同商议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