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购房算得上人生大事,而在购房过程中,价格因素通常最受人关注,经过大量案例证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房屋,通常会有诸多问题。
贪小便宜吃大亏 新买房屋漏水
去年年初,高先生夫妇趁着楼市观望期,在兴业南路,以低于挂牌价10万元的价格,购入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就在新家清理完毕准备入住时,客厅墙顶出现明显漏水,从邻居口中得知,该小区防水工程做的不好,漏水情况不在少数。想要解决漏水问题,必须要重做高先生楼上住户的防水,可楼上住户常年不在此居住,漏水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与原房东的沟通结果也不理想,高先生夫妇无奈只有走法律途径。
价格低于市场两成 没想到竟是”凶宅”
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人们称之为“凶宅”,是很多人忌讳的事情。但在房屋交易中,为了顺利脱手,“凶宅”的房主往往会隐瞒实情。而买家,一旦得悉则会大呼上当,寝食难安。网上调查显示:在二手房交易中,逾70%的人担心买到“凶宅”;万一买到“凶宅”,过半人会想方设法退掉或转卖房子。由“凶宅”买卖引发的官司,全国各地比比皆是,但法院 并不一定支持买家的退房要求。
2011年8月26日,张先生通过中介,以38万元买下了蔡家田社区的一处房屋。张先生高高兴兴按约付款后,便安家落户。不久后,张先生在与邻居聊天时惊闻,该房曾发生凶杀案,屋内两人被杀死。随后,张先生以房屋存在瑕疵,卖家有违诚信、破坏公序良俗为由,向卖家方某讨说法。
结果,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房屋本身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是 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根本。张先生未能证明房屋不符合居住使用的要求。而卖方未告知屋里曾死人,不足以构成违反公序良俗。法院认为,公序良俗的作用在于弥补法律强行性、禁止性规定的不足,从而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但衡量公序良俗的标准不得随意扩大。
笔者通过走访多家中介门店得知,不少购房者在意所买房屋是否“凶宅”,但一般不会直接问。只有当买方提出疑问时,他们才会询问卖方,否则不会主动调查并告知买方相关信息。
亿房网二手房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王磊表示,“凶宅”的价格通常会明显低于市场行情,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凶宅”信息属卖方应尽的告知义务,如果买卖双方因此对簿公堂,“凶宅”官司全赖法官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