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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东“雀占鸠巢” 打算结婚购房却无法去落户
2013-03-01 10:38:34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张先生是黄冈人,08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目前户口挂靠在省人才市场,经过几年工作,张先生有结婚打算,女友父母要求,在武汉买房,只要凑齐首付即可,剩余部份可共同还贷。

  由此张先生成为万千看房大军之一,通参加各大看房活动,张先生心里越来越没底,2012年新房价格在4、5月份一路高涨,每平米有数百元涨幅。而张先生看房活动中以小户型为主,各大楼盘小户型价格高不说,异型房、黑房、西晒、临街各种缺点集一身的不在少数。

  选择二手房 柳暗花明又一村

  一个极偶然的机会,张先生路过租住小区门口的中介,看了看贴在门口的房源标签,和经纪人聊了几句,张先生随口问了周边小区的房价,结果价格比其预计的要低。随即和经纪人约好看房时间。经过半年左右的看房,张先生相中了一套金色港湾两室,此房房东急售,房龄8年,装修保养不错,只需简单翻新即可入住。房东只有一个条件,房款需一次性全款,这让张先生犯难。张先生及女友对此房确实非常满意,经过与双方父母协商,东拼西凑把房款凑,经过与房东多次磋商,双方在房地局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原房东户口未迁 新房东户口不能落户

  张先生带两证去派出所落户,却被告知原房东户口未迁出,张先生不能落户。张先生找到中介,让其联系原房东,中介表示,原房东儿子在法国读书,急着卖房是想去法国陪读,现在原房东在法国,联系不上。

  通过咨询律师张先生得知,交易完成后想要迁入自己的户口,却发现卖家的户口尚未迁出或房屋附着第三人的户口,导致自己的户口无法迁入,这是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发生的问题。由于户口问题由公安机关管理,属于行政管理事宜,法院无权管辖,更不要说强制执行。如果买家起诉要求卖家迁出户口,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

  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政策,如户口迁走一定要找到一处落户的房产,如果该房屋是户主唯一一套房屋,那么公安机关也是不能够将户口强制迁出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买家只能自认倒霉。

  虽然对于强制迁出户口法院无权管辖,但是对于买家起诉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法院是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审理的。

  在此,提醒诸位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不要只是针对价格、付款方式等作为谈判重点,像户口这种细节问题一点要注意,不要听信卖方同意迁出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形成书面证据,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Tips:

  二手房买卖一旦发生户口纠纷的话,买房的最终目的就很难实现,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呢?有以下几种办法:

  第一、在签署买卖合同前,先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是否有户口附着在房产上面。

  第二、如有户口附着的话,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在房产过户前将户口迁出,否则视为违约,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合同中约定预留一部分房款,待卖方迁出户口后支付。

  第四、由卖方提供本人或其亲属的一个可以落户的地址,如果卖方不主动迁出户口,买方可以强制将户口迁至该地址,同时要求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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