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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前想要查信息 “查房”和“查人”都不可
2013-03-08 10:12:16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新国五条”出台以后,不少人抢搭“末班车”,引发多地二手房交易出现“井喷”。对城南大学城一套二手房心仪已久的市民王先生深受触动,他于周一来到房产部门想查询一下这套房屋的具体情况,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好查询”。

  据了解,自去年“房叔”、“房姐”、“房妹”等事件相继曝光后,房产信息查询一度引发各界关注。不少城市立即加强了对于房产信息的管理,多个城市表示,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查询外,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一些城市还出台了相关新规定。

  昨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咨询了淮安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位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淮安既不可以“以人查房”,也不可以“以房查人”。

  工作人员提供的《淮安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须知》显示,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主体包括九类:权利人(公民)及配偶(夫妻存续期间购置该房产同为权利人),权利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公证机构、仲裁机构,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注册期内的律师,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如果市民想要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要填写《房屋权属信息查询申请表》,并依据查询方式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据房产部门一位人士介绍,《淮安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须知》其实是依据住建部于2007年1月1日颁布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制定的。“严禁‘以人查房’或‘以房查人’并非是因‘房叔’等事件而出台的新规定,一些城市也只是将国家原有的规定重申了一下。”

  工作人员还例举了一些房产信息查询方面的常见情况。比如,像上文想查询二手房信息的王先生那种情况,可以跟房主联系好一起来,然后以房主作为申请人进行查询,并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申请人身份证件。如果是夫妻配偶之间想查询房产信息,也需要备齐相关资料,包括房屋权属证书、申请人身份证件、夫妻关系证明。至于淮安是否会像盐城等地那样出台新的规范,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尚无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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