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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不再收公摊费--对物业一费制三大疑问的解惑
2012-12-14 20:54:04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12月12日,合肥市物价局公布了全市首批施行“一费制”的207个住宅小区的收费情况,且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合肥所有住宅小区将不能再收公摊费,“一费制”势在必行。而与此同时,各界也对“一费制”存在一些担忧,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担忧一 物业费有所提高

  “我们小区物业费又涨价了。”有读者日前向本报反映。记者了解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该小区物业公司实施“一费制”后,价格有所提高。

  据了解,实施“一费制”要将以前单独列收的公共能耗费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一并收取,物业费普遍都要上调。这一点从“一费制”实施之初,相关部门就一直在强调宣传,但仍有不少市民对此不甚了解。这也导致“一费制”定价问题较为棘手。

  回应 所需费用基本持平

  合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该局先期对物业服务各项成本的调查测算,高层(有电梯)、多层(无电梯)物业公共能耗费分别约为0.2元/平方米/月和0.1元/平方米/月。各物管业企业实施“一费制”,上调综合服务费时,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这一上限。同时,须到当地物价部门接受核查、备案之后才能实施。从已经实施“一费制”的小区来看,“一费制”实施前后,业主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基本持平。

  担忧二 费用固定影响节能

  也有市民提出,物业公司“包干”公摊水电费,会不会导致业主对公共部位的用水用电不节约?市民李先生就说,以前公摊费都是按照实际用水用电量,再分摊到各家头上。为了节省费用,大多数业主都会随手关闭楼道灯,电梯使用等也较为注意。实施“一费制”后,反正费用是固定的,大家是否节约就不再跟自己 “息息相关”了。

  回应 逼物业想办法降耗

  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物业办人士说,“一费制”没有实施之前,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公摊费用,不用承担节能的事情。而“一费制”实施之后,公共部位的公摊费将从物业费中扣除。如果物业企业想多赚钱,就必须考虑节能。

  合肥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也表示,这也可以倒逼物业公司节能降耗。比如物业公司可以加强管理,或者在技术方面进行改善,以此最大程度降低公摊的水电费用。

  担忧三 物业费可能更难收

  “单单收物业费就很难了,如果把公摊费一把加进去收,只怕以后收费会更难。”庐阳区一小区的物管企业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目前合肥的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参差不齐。有的高档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达90%,而部分小区在50%以下,一般的小区基本维持在70%~80%。因为种种原因,部分业主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并不高。

  回应 倡导业主履行义务

  对此,合肥市房产部门表示,目前社会在倡导业主履行缴物业费的义务。比如房产部门就有规定,业主在转让房产前,必须缴清物业费用;物业相关法规规定,业主权利和义务应对等,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基层政府在指导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也要求候选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缴费也是其一)等等。业主享受物业服务应缴纳物业费的氛围日趋浓厚。

  而合肥市物价部门则表示,实施“一费制”之后,收费程序简化,对物业企业和业主来说都较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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