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本来买房是一件挺开心的事情,可是市民张先生并不如意。12月初,他在市里一家中介交了30元钱办了张看房卡。在一次看房源临出发之前,中介经纪人要求他先签看楼纸。张先生很警惕地问:“签这是干啥用?”中介无所谓地说:“你不是交了30块钱吗?这就是为了证明你这30块钱没白交,我确实带你去看房了。”在中介的坚持下,张先生签了名字。一去看房,张先生很相中,但是因为中介费,最终和这家中介不欢而散。
张先生又在另外一家中介的带领下看了这套房子,随即签了购房合同。当天下午,第一家中介经纪人就打来电话,言语不堪入耳。张先生被对方告知,这套房子他只能通过自家中介购买,如果通过其他中介的话,按照那张“看楼纸”上的条款,张先生需要赔付违约金。对方还警告张先生:“我们公司专门有处理类似情况的人,就算你买了这套房子,你以后也不会好过!”
张先生说:“打起官司来不一定谁输谁赢呢,但我不是个好事之人,这个房子不买就不买了,好房子多得是。但是希望大家在买二手房时千万不要签看楼纸。”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张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绝不是个例。一张看楼纸能给买房者带来各种麻烦,在复杂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凡是涉及签名的看楼纸、买方购房承诺书等,消费者都要慎重考虑是否要签下名字。
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李文律师说,中介公司单方面起草“看楼纸”,条款内容在订立时没有与买房者协商的情况下,并用其中条款来约束买房者,违反了一个公平原则。然而,中介公司也有着自己的各项成本支出,“看楼纸”多处地方都是出于保护中介公司的利益而制定。但是买房者是有选择权的,如果中介坚持要你签看楼纸,你可以去找一家不需签看楼纸的中介。毕竟房源登记是不收费的,房主为了增加自家房子卖掉的机会,会在多家中介刊登售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