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近日,省物价局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样式,自2013年元月1日起正式使用。另外,今后,我省除新建商品房销售需要明码标价外,车位(库)和中介服务机构经手的二手商品房也需要按规定制作信息公示牌,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据了解,与2011年5月省物价局发布的老版公示牌样式相比,新版公示牌样式内容更细、分类更全。
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