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本市今年竣工一大批公租房,到底谁可以去住,费用多少,如果发现违规的,能不能清退出局,这些问题也逐渐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了解到,民进市委今年两会上专门递交提案,就公租房加强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焦点 配租使用高峰期将迎5个问题
民进市委认为,公共租赁房首先是公平,然后才是租赁,本市规模性公租房工程建设于去年全面启动,目前很多已经竣工,即将迎来配租使用的高峰期。将来可能发生几个问题。
一是公租房准入门槛问题,这个门槛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混进来,把真正急需的困难低收入家庭挡在门外。二是在租赁管理制度上,缺少公租房租赁管理与实施细则的原则指导。三是缺少公租房使用过程的监督手段和动态管理措施,使承租人“违规”时没有被及时“清退出局”。四是硬性约束的退出机制缺失,使被占用公租房资源难以再循环利用。五是社会监督手段单一,实施效果有限。
建议 “三级管理制”把管理细化到小区
①应建小区服务管理中心
针对这些问题,民进市委建议,要创新公租房管理体制。一是可采用“三级管理制”:市级管理中心(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区级政府保障房中心——街道办事处代管中心。二是设立“住房保障办公室派驻小区服务管理中心”,按照“经租管理和物业服务相统一”的原则,社区——物业——居委会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出台《公租房小区管理办法》对公租房小区依法管理。
②制定租金收缴等配套政策
除了管理创新,民进市委建议配套政策也应当跟得上。
本市应尽早出台《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以及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规划》、《装修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围绕后续管理的规定,如双方权益、承租人职责、租金收缴、管理职责、房屋维修与管护、承租人退出等,建立起完善的公共租赁住房法律法规体系,使公租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管理全覆盖。
③租金标准需进行动态调整
在管理上,公租房的运营还需要有一个动态信息系统。比如保障对象档案,住房信息,都需要动态管理,同时还应该建立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和执行。
比如租金标准动态管理,对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公平。要建立定期审核监管制,每年审查复核,掌握动态变化情况,根据要求做出具体调整、处置及责任追究等。
④租房者资格每年都要公示
要保障公平,公租房的准入、退出很关键,本市应该尽快出台《公租房准入清退实施细则》,实行街道、区房管、民政及市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
另外,公租房管理应该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申请人信息,住房保障、民政、财政、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每年对租房者进行一次核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