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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新政 或将被纳入到公租房服务范围内
2013-01-28 10:40:52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按现有房价,供职于某通信公司的大学毕业生小伍,即使不吃不喝也要14年才能买得起一间30平方米的房子;若扣除生活费,买同样大小的房子需要68年。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在本次省两会珠海代表团受到重视,代表曾颖如提交建议,将新就业大学生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服务对象。

  买不起房成毕业生心病

  曾颖如撰写建议前曾对一些新就业大学生进行了走访,上述接受访问的毕业生小伍,2008年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现阶段每月工资为2500元。“虽然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工资待遇也随之不断晋升,但近年来物价水平上涨,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要通过购房解决其住房问题,那也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实现。”曾颖如表示,经过调查,仅有近30%的大学毕业生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或周转房,不足10%的大学毕业生与家人住在一起,而超过60%的大学毕业生自行或与人合租房子。

  曾颖如提交的《关于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的建议》显示,据省人社厅的统计数据,2011年我省大专以上毕业生约40万人,入职平均月薪约为2500元。她认为,这个月薪水平的大学毕业生,都会面临租房费用的沉重压力。

  建议为新就业大学生建保障房

  这位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因此建议,应把新就业大学生纳入政府保障房的服务对象。针对目前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各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发达城市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公租房保障对象,将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明确纳入公租房保障对象。”

  曾颖如还建议,应明确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公租房申请条件,建立合理的轮候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自行解决住房的,提供租赁补贴。同时,积极探索相应的税收、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更有效地解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住房保障问题。

  记者连线

  珠海公租房将服务毕业生

  我市法制部门和住规建部门,去年十月份曾就珠海公租房管理办法举行首次立法听证会。记者昨天从市法制局获悉,该办法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过程中,将会把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服务的范围。

  该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通过立法听证,法制部门确立了将低收入困难群体和新引进人才纳入公租房服务对象的思路。“但听取听证代表的建议,我们初步的思路是在公租房申请和分配中分类对待这两个群体。”该负责人透露,我市或将不从政策上分别对待上述两个群体,而是从房源的区域上划分。“例如先推出某个小区,只针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再推出另一区域,专门用于满足新就业大学生的居住需要。”该负责人认为,这将避免两种情况不同、需求不同的群体彼此对比,造成不良的实际效果。

  记者获悉,这一思路目前还未最终确定。法制部门仍在完善该办法,并已列入今年出台政府规章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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