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出租屋内,煤气中毒夺去一对夫妇生命,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小徐一纸诉状将房东诉至法院索赔135万余元。
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通报,此案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决定,房东道义性补偿小徐6万元。
2012年11月4日,石景山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亡事件,由于屋内通风不畅,夫妻两人夜间生火取暖不幸身亡,只留下在上大学的儿子小徐。
由于小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早已去世,小徐如今已经无依无靠。
2012年12月25日,小徐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35万余元。立案法官考虑到此案影响重大,故先行委托人民调解室了解案情。
据房东称,徐某夫妇租住该房不到一年,每月支付房租240元。
2012年11月初,北京气温下降,房东明确告知徐某屋内不能生火,否则就搬出去。案发前一天,房东得知两人在屋内生火,还再三劝阻。
房东认为,事故发生完全是由于两人执意生火导致,可以退还2000元租金,但不同意赔偿。
达成调解 房东赔6万
人民调解员通过与原告再三交流,向其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及举证责任,最终使原告认识到徐某夫妻要对自己的死亡结果负主要责任。
此外,人民调解员在与审判庭法官探讨后认为,房东发现对方生火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应当对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东对小徐进行道义性补偿6万元。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