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数量的稀缺使经适房成为紧缺资源,巨大的利益空间使其可以倒手牟利,再加上监管缺失、问责乏力等客观因素,经适房的沦陷也就在情理之中。反思经适房的前世今生,对于做好公租房这项民生工程不无启示意义。
本报评论员 赵志疆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郑州市已经不再受理新的经适房申请。这意味着,备受争议的经适房将彻底退出郑州市历史。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老百姓可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实际上,郑州市今年正在大力推行“三房合一”,即“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要并轨,统称为公租房”。(详见本报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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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退出是大势所趋
城市人口持续增长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长期存在,基于此,以销售为主的经适房、限价房向公共租赁住房转变是大势所趋。当然,这只是经适房退出江湖的社会背景,除此之外,因腐败导致负面新闻缠身,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原因。
经适房的推出本是为解决低收入者的购房问题,在房价一路高企的过程中,经适房相对低廉的价格显得格外诱人。虽然只是有限产权,巨大的价格优势依然使经适房显得奇货可居,由此所吸引的不仅仅是低收入群体。由于经适房采取销售模式分配,因此必须为购房者提供相应产权,从而给倒手买卖牟取暴利留下了空间。尽管各地都有经适房几年之内不准交易之类规定,但只要产权在手,限制交易的时间终会过去,倒手买卖的牟利空间长久存在,几年之后,只要房主愿意随时可以倒手变现。
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中,经适房因其潜在的巨大盈利空间而成为“唐僧肉”。不久前频频曝光的各类“房×”事件里,不时可以看到经适房的影子,权力通吃的过程中,经适房俨然一块唾手可得的“肥肉”。在各类房地产腐败中,经适房毫无疑问是重灾区,有钱有权者“鸠占鹊巢”的背后,是公平底线的失守,低收入者不得其门而入,则意味着效率的低下。作为一项住房保障政策,当基本的公平与效率都无法保证,经适房的寿终正寝也就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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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退出机制必不可少
同为住房保障政策,公租房与经适房的最大区别是使用者没有产权,由此也就避免了使用者转手倒卖牟利。当然,仅此并不足以保障公租房的绝对安全,要想避免重蹈经适房腐败的覆辙,公租房建设仍有很多功课要做。
所谓公租房,就是政府或企业持有房源,并将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租给特定人群。基于此,首要问题就是政府的巨额补贴如何保证公平享有。很显然,公租房的房租应低于市场价,否则政策保障性优势就无从体现,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房租价格过低,市场价与公租房之间就会形成巨大的价格落差,由此也就意味着转手倒租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权力寻租与腐败几乎在所难免。
基于此,除了设定科学准确的房租标准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明确强有力的退出机制。实际上,经适房之所以长期负面新闻缠身,很大程度上源于退出机制的疲软无力,尽管并不缺少相关规定,但由于使用者享有房屋产权,因此鲜有人从中退出,无论以何种方式得到经适房,一经拥有往往就意味着“天长地久”。相比之下,因为不拥有产权,退出机制对于公租房而言更容易实现,这也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的一项具体要求。只有实现房屋的有序流转,才能更大程度预防腐败、维持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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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关键是要
实现有序流转
数年前,茅于轼一句“廉租房不建厕所减少腐败”引起一片争议。在经适房寿终正寝之后,人们也许才能理解他的意思。保障性住房之所以屡屡成为腐败分子眼中的“唐僧肉”,除了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也是因为可以轻易倒手变现,如果这种住房条件简陋到低收入者之外乏人问津,就不会招致那么多腐败分子向其伸手。
低标准公租房的另一个优势是,有助于完善退出机制。建立退出机制不能仅依靠行政强制力,同时还离不开使用者的自觉和自愿。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许多租户条件改善后仍不愿退出廉租房,还想继续享受廉租房的优惠,而政府也很难请他们走。如果公租房设施简陋,居住者在收入水平提高后,更容易另谋好一些的住房;反之,如果公租房是物美价廉的“安乐窝”,实现退出机制的阻力无疑会大很多。
当然,与公租房低标准同样不可或缺的是高数量。经适房之所以成为众人哄抢的“香饽饽”,与实际数量远远不足以解决公众需要有很大关系。以郑州为例,4万户家庭已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目前只轮候到13463户,也就是说,尽管经适房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仍有数万户家庭在苦苦等待。数量的稀缺使经适房成为紧缺资源,巨大的利益空间使其可以倒手牟利,再加上监管缺失、问责乏力等客观因素,经适房的沦陷也就在情理之中。反思经适房的前世今生,对于做好公租房这项民生工程不无启示意义,以充足的数量保障公众需求,以有序的流转稀释含金量,同时辅之以强有力的问责和监督,如此,当有助于避免公租房重蹈经适房腐败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