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上周五晚颁布的“国五条”细则规定,因其涉及的利益群体面广量大,各自对政策理解的角度不同,引起了不同的疑问、困扰和焦虑。
出于惯性思维和历史经验,有人担心此次20%的个税是否会转嫁给买家,再度推高房价;交易环节的重税遏制了二手房投机交易的同时,是否会带动一手新楼盘销售,反而利好开发商;三是此举是否会伤及无辜,抑制改善型需求。针对这些担心,昨天本报记者与多位专家围绕读者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交流,请他们用更专业的知识作出解答。
省地税局一位长期从事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负责同志说,所得税转嫁难是个经济学常识,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终端税种或者末梢税种。它不同于企业的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可以在流转环节中作为成本来合理转嫁出去。它是真金白银必须从收入中分出去的,没有人能成为转嫁对象。
有人提出,可通过高报价格来让下家埋单,在当前以出货为主的氛围下,市场预期已经改变,继续漫天要价,通过拉高房价20%以上出货的可能性不大。再说下家也不傻,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会对趋势有正确判断,所以税负转嫁说法是曲解调控意图,不能成立的。
有人说20%个税只是遏制二手房市场的投机,这样一来会倒逼更多的人转向新开楼盘扫货,拉抬新开盘房子的价格。实际上,一手房与二手房市场不存在此起彼伏的“跷跷板”效应,房地产市场是个整体,一二级市场之间也没有绝对的壁垒。
在大中城市限购限贷高压态势依旧的情况下,在住房信息系统从70个大中城市扩展到500多个地级市,房产税风雨欲来的背景下,投资投机客的市场预期已发生改变,过去削尖脑袋想挤进来的人会审慎考虑,甚至退避三舍。再说,有些人即使想买也买不了,因为限购限贷依旧,进不来。至于普通人的刚性需求,不会成为市场翻江倒海的拉抬力量,政策也保护刚需群体的合理需求。
此次国五条的细则,避免了以前调控政策中地方可以“有所保留”,可以“开口子”相机执行的做法,地方没有对冲的余地。政策看似“一刀切”,实际上是在执行层面不给自由裁量权。在如何避免伤及无辜,保护改善型需求的正常换购和消费升级的问题上,多位税收专家认为,可以通过细则“打补丁”来完善。比如对家庭唯一住房,出于改善型需求而产生的交易行为,可以先征后返,或即征即返。新政在保证全覆盖、不留漏网之鱼的同时,也给普通工薪家庭以人文关怀,体现差异化和分类指导的要求。
税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房地产调控处于敏感而复杂的时期,出此重拳,体现了决策者对房地产市场有可能再度过热而失控的担忧,体现了攻坚克难的坚定决心和勇气,责任和担当。在这个充满复杂利益纠葛的市场里,既需要政府的理性和善治,也更需要民众的理性、理解和支持。
从政策层面的后续完善来说,鉴于此项新政的高关注度,相关部门必须加强预期管理和信息公开,无论是涉及短期调控措施还是关乎长期的制度建设,只有及时将政策走向、市场供求关系等信息向公众及时传递,及时遏制各种触碰调控底线和红线的行为,严防投机和投资性需求跟风炒作造成的市场混乱,以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才有助于百姓理性消费,巩固调控成果。同时,相关部门对20%的个税支出应有明确的说明,让公众知晓这笔新增的可观的税收最终流向,这也是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