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购买一套二手房,竟发现欠了近万元的水费,但原房主拒绝结清,为此王先生将原房主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补缴水费。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先生起诉称,2012年6月,他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张先生位于丰台区西罗园的一套房屋,并于当年7月取得房产证,约定月底交房。
交房当天,张先生没有到场,而是将房屋的钥匙和电卡等交给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人员打开房门,记录水表和煤气表数字后,将相关物品进行了移交。
王先生装修入住后,自来水公司一直不查表,经查询才得知该套房屋5年未缴水费。
王先生认为,张先生卖房前欠缴水费多年,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缴费,也无法更换水表,影响了购房后的正常生活。由于张先生对结清水费的要求置若罔闻,王先生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结清欠缴水费近万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