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所谓“图纸房”,也俗称卖“楼花”,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不公开地进行所谓内部认购、订购、办理VIP卡等方式与购房者签订所谓认购书,套取房款(或预付款)的违法销售行为。商品房预售是开发商卖房的普遍形式之一,然而,预售必须取得许可证,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这一合同的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吗?我市房地产市场有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购“图纸房”:竹篮打水一场空
明查暗访:中介“内部认购”房管部门:严惩“卖楼花”
近日,媒体报道温州一开发商携款潜逃,负债13亿元的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违法卖房,建设过程由于出现资金不足或其他意外情况,开发商携款潜逃的事件比比皆是。开发商一逃了之,而留下的烂尾楼,还有已经付给房款的购房人怎么办?
199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商品房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我省商品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只有将楼盘建至整体的三分之二(七层以下的多层楼盘需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时才能向房管局申请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只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公开预售商品房,否则就是违法的。同时,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未取到预售证的图纸房,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03年12月,市政府印发《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从2004年2月1日起,我市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据了解,我市房管部门通过制定科学规范的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操作程序,从源头上保证进入市场商品房房源的合法性,并加强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对商品房预售款资金进行监管,防止开发商非法挪用预售资金,出现项目建设“烂尾”情况。如果买卖“图纸房”,则可能由于有关商品房项目未列入房管部门的常规监管范围,脱离了上述监管制度的约束,造成权属不清或项目“烂尾”等侵害购房人权益的后果。
明查暗访:中介“内部认购”
日前,记者收到市房管局的通报,某房产中介有炒卖“楼花”的嫌疑,正准备对其进行查处。为探究竟,记者进行一番暗访。在金砂东路鸿荣房产中介里,记者佯装买房让中介人员推荐,一听“顾客”要找老市区的房子时,一名女中介立即推荐了位于汕樟路上某楼盘,并拿出相应的图纸一一介绍。记者顺势攀谈,希望找到一套性价比比较高的房子,该中介就图纸几个户型进行介绍,并告知记者户型不同、楼层不同,价格也有差异。“例如这套房子虽然只有88平方米,但它向着园心,不会嘈杂,相对就会比这一套向着马路的贵。”该中介还表示,除了房价外,还要交相应的“人情费”1.5万元至2.5万元不止,另再交5000元中介费。记者表示对这套88平米感兴趣,该中介随即拿起计算机帮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房下来除了缴纳房子全款的40%给房地产开发商作为首付外,还要支付3万元给中介。
见记者犹豫不决,该中介又告诉记者,房子如果合适了要在一周内到开发商缴费并签合同,并告知这几套房子是他们内部认购的,现在开发商的房子已经所剩无几,例如记者看中这套房,如果自己去开发商预定也只是登记个形式,不可能还有房可售,提醒记者“购房要快”。当记者表示想看看样品房并了解合同签订时,该中介坦白:“这个楼盘要2015年才能建成,现在只是一片空地,你去了也看不到,只有图纸而已;另外如果有意向了,可以带钱一起过去和他们签订合同,不是和我们(中介),这点你可以放心。”
房管部门:严惩“卖楼花”
随后,市房管局对该中介进行执法检查时,该房产中介却与之前向记者极力推介的行为截然相反,对其推介未经预售许可的楼盘的行为矢口否认,连连表示在网上发布的买卖信息“只是员工在网上摆弄”,有顾客来问他们也有明确表示不能认购。
市房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其在网上发布买卖信息的事实,经进一步盘问,最后,该房产中介不得不承认在经营场所及网站发布相关违规房源的出售、转让、咨询等信息,同时承认其为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产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市房管局执法人员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随即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听候处理。
市房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房产中介只能为已经取得房产证,并符合交易条件的房产提供二手房转让的经纪服务。如果是代理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则必须是有关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这种违规发布房源信息、提供咨询、“内部认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房产中介不得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规定。其他情况还需对相关开发商进一步调查,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同时也要求全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自觉整改,规范经营。
市房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以常规监管和突击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现场检查和网上房源信息巡查相结合,并在节假日持续进行执法检查。元旦、春节假期期间,除了要求各开发商进行自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房地产市场执法队伍对我市商品房项目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各项目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