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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具体规定试行公租房交易 出售分两个阶段
2013-01-24 14:10:53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从2013年起,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导区范围内,凡具南昌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所承租的公租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所承租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新就业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所承租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与此同时,出售时分两个阶段进行。租满1年后可以出售,出售价格为房屋建设成本,购买时须一次性付清,购买后的住房为有限产权。购买满5年后,且能提供住房条件改善的证明,该房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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