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般来说,在家装行业更容易遇到因跨年工程而引发的纠纷,比如说家装公司改头换面、施工队伍更换人员等会给业主带来较大的麻烦。但实际上,在二手房买卖领域,跨年交易同样存在一定的纠纷产生空间,因为常规来看,春节前后的房价会有一定幅度的变化,而房主或买家会因为这个浮动空间产生毁约的可能性,如何在签约时就有效约束对方,成为买卖双方需要关注的问题。
年底掀起置业小高潮
看了一个月的房子,经过多方对比,小赵终于在钟山晶典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1月20日签了约。“其实前两年就有买房的念头,甚至去年对东郊小镇的房子动过心,差点都要签约了又犹豫着没买,这次是真的下了狠心,看中了以后没再思量就直接签约了。”小赵表示,不能再错过时机,眼看着房价比去年又上涨了一截,而且自己还多支出一年的租房费用。近期,与小赵类似的出手购房的人数颇多。
好邻居房产市场总监刘华秋告诉记者,进入一月份,按理说应该进入淡季,但今年的情况略显意外,电话咨询量和看房量均未出现下降,反而有增加趋势。另据我爱我家市场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月24日,该公司的房源客源比为1:1.66,比2012年12月份的1:1.36有所提升,“这表明今年1月份以来,二手房市场上出现更为明显的供不应求态势”,该公司市场部总监胡涓娟表示。而贴近一线市场的链家地产经纪人谢先生也透露,近期的看房者的确在增加,甚至租房市场也比预想中的要好一点。
谈及年底出现小高潮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控涨心理”是关键。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2012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化情况,“涨”字已成为近阶段楼市的主流。而2012年12月份的南京楼市数据也出现明显变化: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格同比双双摆脱“负增长”,其中新建商品房价格以月涨幅0.8%创下新高,创下持续7个月环比上涨中的最大涨幅,这一环比涨幅也排入70城市中的第七名。
“在大家的心目中,春节前一般是房价的低谷期,春节后往往被认为房价一定会上涨,所以不少人赶在春节前买房,而相反的,不少房主反而把涨价的预期放在春节后,所以要么不卖,要么不紧不慢地卖。加上一系列数据的公布,更是让部分买房人产生‘恐涨心理’。”淘然居房产总经理朱文生告诉记者。
签合同预防毁约风险
虽然小赵已经和房主及房产中介签了三方合同,接下来准备贷款资料申请房贷等后期程序即可,但她依然存在些许不安。“万一房主到年后后悔了呢?毕竟从签约到贷款及过户完毕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意味着买房成了‘跨年工程’,尤其是房主届时一旦看到房价上涨,必然会对当前的价格产生不满,要是真的找理由毁约,我岂不是白高兴一场?”她想知道自己如何能有效防范这种风险,让自己踏踏实实过个春节,等节后过户搬进属于自己的家。
朱文生建议,面临“跨年交易”的买卖双方,需要更加认真地对待合同签订环节,不妨在书面合同中提高违约金额,“将违约金定在5万~10万元比较合适,或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补充协议,从而尽量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江苏协衡律师事务所魏伟认为,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方只是交了少量定金,没开始更进一步地交易,房主此时违约一般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一旦买房人已交纳大量首付款或仅剩一点尾款,只待办理过户完毕后结清,卖主在办理过户之前违约,买房人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约定;卖方如果拒绝继续履约,买方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包括房款利息和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也就是说,卖方违约可能最后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