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租房未成的小王,虽然深深懊恼上一次被坑的经历,但仍未放弃在外租房的念想。三个月后的某日,小王在宿舍附近小区的电线杆上,看到一则房屋出租信息,租金较周边同等条件的房屋便宜近一半,周边环境也符合自己心里的预想,联系人电话写的是出租者本人。
小王心想,现成的房屋出租,还能免去高昂的中介费用,直接和房东谈判接洽——可以试一试。
接下来的租房过程,可谓顺水随风。看过房子的屋内陈设和周边配套设施后,小王当即决定把房子租下来。签合同之前,出租者阿李主动说明了与房东的关系,并出示了其身份证、房东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在具体签多久、交多少费用上,小王一时还无法拿定主意。他想,不如先租三个月试试吧。
此时,阿李的一番话却扭转了他将要脱口而出的决定:
“嗯,其实我也是给房东办事,你租多租少,于我关系不大。只是按房东的意思,他想租客如果能租得稍久一些,他也省去房子经常换租客带来的成本和麻烦。对你来说,这房子的租金在整个小区里算得上实惠。如果想长期租住,一次付清我们可以给你一点折扣,也免去租期满后有人出高价租住带来租金上涨的后顾之忧。你看,要不就先租一年如何?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每月租金再减100元……”
小王心里打了打算盘,决定按照阿李的说法签下合同。几个月的工资,只够付半年的租金加上押金,剩下的数额,他打算先跟父母赊着,等事业发展了再还给二老。签了合同,留了证件复印件,房子便算顺利地租下来了。
签完合同的第三天晚上,小王把在宿舍整理了半天的行李,拖到了自己的“新家”门前。然而,眼前的一幕却让他甚感诧异——一个同样手拎大包小包的年轻人,正和房间里一位阿姨在争执“房子”究竟归谁的问题。再次确认过房间门牌号后,小王不安地踱进了房间。三人一番据理力争后,发现原来都成了受害者:真房东的房子被利用作诈骗,租房者阿李逃之夭夭,两位租客付了钱却住不进“租”到手的房子。
一年后,小王通过亲戚介绍,终于在这个偌大的城市租到了称心的房子。而就在三个月前,小王在“假房东”一案中被诈骗的钱财也如数回到了自己囊中。诈骗者阿李和他的同行被警方抓获,因为贪心而多次以同样手法施行诈骗的手段,应证了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只是,小王还是想通过自己坎坷的租房经历告诉大家,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低价房固然吸引人,但还是要多多留神,以防掉进坑蒙拐骗者为外行人设置的重重陷阱。
后记:
在缺少正规中介把关的租房交易中,租客和房东都应警惕防止被虚假房东、租客诈骗。
从租客的角度来讲,一般经中介租出的房子,房产信息都是由中介机构验证可靠,出现假的产权信息的可能性比较小;而租客如果自己能找到相对便宜的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前还是要本着勇于质疑的态度认真核对房主信息:比如去就近的居委会或派出所验证房产证信息,如果是二手房的房东出租,派出所一般都会有备案。
另一方面,从原房东的角度来说,如果不经中介出租房屋,也应注意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冒牌租客、二房东等问题。
故事中的房主阿姨,因为想省一笔中介费,便直接在网络上发布了租房信息。“出租者”阿李在网上留意到该条信息,马上联系房主协商以“高价”租入,但又以朋友有洁癖需要清洁、消毒为名,仅以1000元保证金取得该房十天的居留权,承诺十天以后,若合意便付清全部租金;与此同时,阿李通过租房前要求房主出示房产信息的“正当”手续伪造了假的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雇佣外地民工大量迅速地在小区周边招贴“廉价”租房信息,而后以“长期低价”合同向两位租客“租出”,成功施行诈骗。
而比上述案例更普遍的,也有诸如租约临近期满的租客以房东身份向租客“出租”骗钱,或是租约未满的租客未取得原房东许可直接向租客转租空间“圈钱”(即所谓的“二房东”),形式各异的违约或违法“转租”行为,都值得房东在出租自家房子时多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