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最近制定发布了《2013年苏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今年全市将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危害、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开展突出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客运单位“挂靠”车辆和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等三类车辆;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小型娱乐休闲场所消防措施不落实问题,以及重点区域“三合一”、“群租房”问题;三是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提升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本身安全水平,继续关停安全条件差的化工企业;四是开展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有机溶剂和电焊烟尘危害,以及非法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五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情况,以及乡镇(街道、开发区)监管小型建筑工程建设等情况;六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乡镇自备农用船、旅游快艇、渔船等,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对水上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指导,做到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维护水上交通良好秩序。
市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分别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市发改委、监察、教育、市容市政管理、卫生、旅游、交巡警、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进行配合。
据了解,在道路交通领域,“酒驾”、“毒驾”和机动车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反交通信号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稳中有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三合一”和“群租房”问题。对“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仓储,居住等在一起),力争到2013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产生新的“三合一”隐患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对“群租房”,力争到2013年底,通过整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居住房屋出租行为,减少违规出租现象,彻查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