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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介“多边生存” 业内提醒二手房交易多留心
2013-02-22 13:55:37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南宁房产中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置业顾问为了多赚钱,以各种理由向买方和卖方收钱。这些费用并没有入公司账,而是进入了业务员或者门店经理的衣兜里。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交易二手房时要多留心眼。

    找个名义赚“外快”

    覃女士反映,她去年出售南宁一套房产,遭遇业务员索要5000元的“介绍费”。

    覃女士是外地人,在南宁市青秀区购有房产,因长时间空置打算出售。房子周边配套不成熟,放盘半年多未转手,春节前,有中介公司联系她称,找到意向买家,让她赶到南宁签订合同。签合同当天,中介的置业顾问表示,客户是通过朋友介绍的,需要支付5000元“介绍费”。除了“介绍费”,覃女士还要交中介佣金。

    覃女士说,房子放盘后,看房客不少,但一直未能卖掉,她心里有些着急。因此,置业顾问提及“介绍费”时,她觉得是“应该”的,并没有想太多。于是,在和买家签合同后,覃悄悄地将5000元交给置业顾问,并要求置业顾问开具公司收据。但是置业顾问表示,“介绍费”不是交给公司的,不能开具收据证明。在覃女士的一再强调下,对方只好打了一张白条。巧的是,交易中覃女士得知买家竟然是自己“朋友的朋友”,“介绍费”是置业顾问的“创收”。

    覃女士要求房产中介公司退还这笔钱,接到投诉之后,公司马上勒令置业顾问退款了。

    抬高成交价收佣金

    有置业顾问告诉记者,目前南宁市一些房产中介,“流行”签高价合同,即把成交价抬高。如买卖双方是以120万元成交的房产交易,在签合同时,中介会游说双方以122万元或者更高价签订买卖合同。

    南宁市民罗先生去年11月份出售房子,放盘时,他表示自己的“净收价”是99万元,其余税费由买家承担(包括中介服务佣金、个税、营业税等)。没过多久,房子有意向买家了,但在签合同时,中介让买卖双方将合同成交价抬高至100万元,其中合同条款注明,罗先生支付1万元的中介佣金,买家也是支付1万元的中介佣金。罗先生心想,自己净收价是99万元,签100万成交价并没有吃亏,便欣然同意了。

    房产中介抬高价格签合同的用意何在?一房产中介负责人介绍,置业顾问把房子的总价抬高,可获得更多佣金。罗先生的房子无论是以100万元毛价成交还是以99万元净价成交,他实收都是99万元。但对于买家来说,若房子是以100万元成交,佣金的比例就提高了。而且,置业顾问会对买家说,卖家愿意支付1万元佣金,希望买家也支付同样金额的佣金。这样,收到的佣金就增加了。

    “多边生存”成公开秘密

    有一段时间,南宁二手房市场一度面临信任危机,如吃差价、扣定金等。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市场已经趋于规范,大多数中介公司是靠诚信经营,树立品牌获得口碑。但是,记者了解到,一些房产中介公司的管理层对下属门店里的管理滞后,让个别人员有机可乘。

    有资深营业经理告诉记者,他负责门店管理已有三四年了,令他为难的是,一些置业顾问利用“多边生存”法则赚钱。这些人一边在公司上班,一边拿着公司的资源在外私捞。他们拿公司房源到别的中介成交赚更多的佣金,影响经营秩序。但是,这种行为很难查实,管理起来不容易。

    公司管理存漏洞

    采访时,有中介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中介公司在管理机制上尽量完善。他们每个季度均进行考核,若是该置业顾问三个月均只是领取基本工资,将会被辞退。这样做主要是有两个因素考虑,一是该置业顾问确实是能力有限,不能胜任该工作;二是该置业顾问很可能拿着公司的资源,利用公司平台,在“外面”做事,否则在排除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不可能连续3个月零业绩。

    据了解,通过业绩“排查”多边生存的业务员,方法较粗糙。对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置业顾问,很多机构目前并没有最好的排查方法,大多是客户投诉到公司后才知道。

    一位中介公司的老总告诉记者,置业顾问之所以会多边生存,有些是门店经理和门店里业务员“团结”操作。门店经理的提成是由整个门店的业绩产生,佣金越高提成越高,这种务实的竞争机制,存在一定缺陷,但目前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取代之。因此,有的门店就鼓励、放任员工抬高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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