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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先过“诚信关”  需要签订申请承诺书
2013-03-04 14:10:44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记者昨日从市房产局获悉,即日起,市民在申请廉租保障时,须签订一份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

  在这份承诺书中,申请人须承诺“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承诺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

  除了引入申请人的承诺制度之外,在廉租保障的受理和初审阶段,合肥还增加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两个环节。

  按照程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社居委组织对申请人的入户调查和公示,调查时填写《合肥市申请低收入家庭核定(廉租住房保障)入户核查表》,入户调查结束后由被调查人签名确认。

  入户调查结束后,各社区成立听证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社居委领导、参加入户调查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申请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监督人员等组成,成员应不少于15人。

  按照听证程序,综合入户调查情况,组织评议或投票表决,并当场填写民主评议记录表。听证评议结束后组织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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