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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操作 二手房计税可“0”缴交并未受到20%牵制
2013-03-06 10:34:42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国五条”细则出台,二手房交易将强征20%的卖房差价为个人所得税,纷扰各地楼市,已经执行五年的东莞却“安然不动”,未受影响。有东莞中介甚至透露,在抵扣完装修费、中介费等各项支出后,不少二手房交易都能做到卖房差额为“0”,最终免交个税。有的差额甚至为负数。

  业界分析,一是抵扣税费多;二是东莞的二手房市场并不活跃,房源有限,房价涨幅低;三是,现有系统对房屋的整体估值偏低。

  新政出台或许将严厉打击房价快速上涨的一、二线大城市,却未能影响东莞丝毫。官方统计,东莞的二手房交易量在近年来快速攀升,从2007年的14058套上涨到2012年的35507套,成交量上涨超过一倍,并未受到“20%”政策的牵制。

  背景也是在“涨”声中推出新政

  根据媒体报道,东莞是在2007年11月启动新政,废弃“二选一”的方案,对二手房交易强征20%的个税。除非当初购房的各项票据都已遗失,职能部门也没有任何数据留存,才按总价的1%到2%计征个税。但多数中介反映,这种情况极为少见,“几乎100%都是按20%征。”

  当年为何出台这一政策?5年多来,该项税收缴交如何?是否真正打击了楼市中的投资客?东莞市地税局并未回应媒体。不过,根据中原地产的分析报告,东莞是在楼市一片“涨”声推出了新政。

  据介绍,在2006年城区住房均价成功突破6000元整数关口后,到了2007年上半年,东莞中心城区均价已经轻松站上7000元一线;随后下半年的8-9月,房价又一举攻破8000元整数关口,大量炒家托市、拉高出货,东莞楼市风险加大。

  全国楼市一片飘红,楼市调控加码,2007年一年,央行10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东莞政府也不轻松:3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5月取消代办房产证劳务费……11月,媒体报道,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由0 .5%提至1.5%,开始强征20%卖房差价为个人所得税。

  影响5年来二手房交易翻一番

  这一政策随后也在佛山、中山等地开展。2008年7月,上海黄浦区也悄然执行,但不到半个月就被撤下。东莞却延续至今。影响如何?

  根据东莞市房管局、东莞年鉴等官方数据,2007年,东莞二手房交易量为14058套,这一数目到了2008年略微波动,减少了近800套,为13294套。不过,中原地产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分析,主要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东莞一、二手房交易都在这一年受到波动。如业界所分析,2009年起,二手房交易量一路攀升,到了2012年,成交量已达到35507套,5年来翻涨一倍。

  即使政府在楼市上各种“下药”,东莞一手房的房价更是一路高歌,均价从2007年的5058元/㎡上涨到2012年的8271元/㎡.

  分析

  未受冲击得益于“温和”楼市

  在北上广谈“20%”色变的时候,5年来东莞却轻巧屏蔽了新政对楼市的影响。中原地产策略研究中心总监车德锐分析,这与东莞实际情况相关。一是,东莞房价涨幅比起广深等大城市都要温和很多,卖房差价自然也大幅下降;二是,东莞的二手房市场并不太活跃,成交的主体多是低价位的老龄房源,购房人群则多是购买力较弱群体,这些房源近年来的升值空间也不大;三是,东莞市场炒家极少,投资客多以长线持有为主,升值较大的房源较少在市场上流通。

  对房屋价值的普遍低估

  有资深中介透露,另一大原因则是对房屋价值的普遍低估。2012年3月前,卖房双方通过“阴阳合同”,就可以人为做低最终的成交价格,大幅缩减卖房差额,个税也将下降。2012年3月后,东莞启动了存量房交易系统,赌住了“阴阳合同”的漏洞,用系统来评估房产价格。但中介普遍反映,目前的系统评估价也多比实际成交价格稍偏低,甚至低10%到20%.因此,实际抵扣完各项税费后,买方需要承担的个税并不多。中介反映,每套二手房交易上交的个税多是几千、上万,远远低于媒体近期测算。

  有中介透露,在其承接的个案中,部分卖房差价甚至可以做到“0”或者负数,比如尽量拉高抵扣的装修费用等。业内人士透露,在这整个过程中,中介并不会违规操作,而是保证提交的都是合法的票据。

  算一算

  上缴个税为“0”甚至负数中介教你如何做到

  东莞目前计征二手房交易个税的方式是:(房屋交易总价-房屋原价-合理税费)×20 %.官方并未限定哪些是合理税费,往往抵扣的合理税费有六大项,包括中介费、装修发票、银行贷款利息、契税、专项维修资金、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其中明确,装修费用的抵扣,不能超过当时购买房屋时总价的10 %.按照规定,所有要抵扣的税费都必须要有真实的票据。贷款利息证明由银行提供,装修花费也必须有真实发票。

  即使评估价与实际成交价格一致,在东莞涨幅较低的二线镇区等,抵扣各项税费后缴交的个税也相当低。以东莞桥头镇为例,根据业界监测,其2008年的住房均价为3830元/㎡,到了2012年为4611元/㎡.假设一套80㎡的房子,中介费为房屋总价的3%,装修费取房屋总价的10%,契税为1.5%,专项维修资金按规定40元/㎡收取,为3200元。

  假设4年的银行利息为1万,那仅抵扣这几项费用,个税就可以免交了:[(4611-3830)×80-4611×80×(3%+10%+1.5 %)-3200-10000]×20 %< 0

  链接

  网上避税帖:买卖双方打欠条再上法院

  法官说其实没啥用

  对于最近热炒的出售房屋需交20%所得税率,网上有人发出避税帖,称买房方向卖方支付房款,卖方打欠条给买方,注明一星期后还款并用房子抵押,一星期后买方拿欠条到法院起诉卖方要求还款,卖方应诉并表示无力还钱愿用抵押房产抵债,法院判决抵押房产归买方,买方拿判决书到将房产更名,可以避税。对此说法,东莞有法官称,此路不通“。一是到法院起诉需要交纳诉讼费,根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50万需要缴纳8800元。二是对于这种案件,法院不会直接判决以物抵债,而是会走拍卖程序,会产生评估等费用,最后房屋还不一定被买房人拍得。”该法官称,如果双方不愿走拍卖程序,协商好以房抵债,最后还是需要双方自己办理过户手续,跟正常买卖时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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