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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道德与商业规则到底孰轻孰重?
2012-12-12 16:39:05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前不久,SOHO中国与复星国际正式打起了官司,这使之前关于上海外滩8-1项目的优先认购权之争,正式从“口水战”上升到了民事诉讼层面。

 

  表面上看,SOHO中国与复星国际之争,主要是对优先认购权的争夺。对复星国际而言,其在上海证大集团疲于外滩8-1项目时,就开始有步骤地增加股份。对其的日常经营,也全采用内部人马来维系。而SOHO中国则通过收购上海证大集团与绿城子公司的方式,间接获得了50%的股权。

 

  此后,当郭广昌要求潘石屹转让1%的股份时,遭到拒绝。双方都指责对方想以独自为大的野心来主导整个项目。随后,两者从“暗斗”逐渐变为“明争”。SOHO中国以正确运用商业规则为由,指责复星国际“无中生有”;复星国际则以商业道德为由,来讨伐SOHO中国这种“令人惊讶”的做法。复星国际一直说自己委屈,SOHO中国一直为自己喊冤,让这场优先认购权之争显得扑朔迷离。而其实在笔者看来,这场权益之争的出现,是由两公司不同商业策略所导致。

 

  SOHO中国一直坚持称,正是灵活运用商业规则,才获取了50%的股份。一方面,他们尊重了复星国际的优先认购权。在前期洽谈中,也一直将进展反馈给复星国际。正是复星国际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收购价,加上上海证大集团与绿城资金困境带来的逼压,才促使其加快了收购步伐。

 

  另一方面,SOHO中国认为,在收购中,他们并没违背《公司法》。他们的确是借收购母公司的股权,实现了对子公司的控制,但是在符合“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条件下进行的。SOHO中国也正因为这个才指责复星国际将希望寄托于以压低价进行收购,导致错过了最佳时机。

 

  对此,复星国际则运用商业道德这一武器进行反驳。一方面,复星国际自身用较高成本获取了50%的股权,而现在SOHO中国是半路闯进,却以更低的收购价获取同比例股份,相当荒谬,违背了契约平等精神。

 

  另一方面,复星国际认为SOHO中国拉拢的谈判代表汪先刚任副总裁,违背了商业谈判中关联方需回避的原则。这种谈判方式,复星国际实在难以接受。另外,复星国际曾表态欢迎SOHO中国加入,但需先谈好业务模式再谈股权出让之事,但遭到SOHO中国的拒绝。他们因此认为,SOHO中国的收购方式,有钻法律漏洞的嫌疑,属恶意收购行为,违背了契约信守准则。

 

  上述两者价值观差异之大,远远超出了优先权争夺这一事件本身的意义。实质上,这是双方对“商业规则与道德”轻重的不同理解。而这种理解的差异,源自法律远远滞后于商业模式发展的事实。正是由于《公司法》对这一类股权收购的条目规定不清,所以在行使方式上存在了理解各异的现象。这种不同理解,成为不同商业策略实施的价值观基础。

 

  两类不同标准的差异理解,在过去表现得还不算明显。在此轮房地产调控之前,各大房企往往是规则与道德标准相混杂。以兄弟情谊来发展业务,成为很多房企业务来往的一贯作法。

 

  但随着2011年楼市调控的持续,房企在信贷、土地等资源获取方面越来越困难。比如SOHO中国在北京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促使其将目光盯上了上海外滩8-1地块。而复星国际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资历相对浅,正需要一个商业地产项目来支撑其形象。两方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上海外滩8-1地块。对项目经营策略的分歧,加剧了对海之门公司控股优先权的争夺。这样,商业规则与商业道德就成为各自优先选择的筹码。

 

  商业规则与商业道德到底孰轻孰重?实际上,眼下对这一问题进行无休止的唇枪舌战,必将导致两家企业越陷越深,难以自拔。这种商业竞争,若演变为一场大企业的闹剧,不仅伤财伤感情,而且会使公司形象大打折扣。

 

  因此,笔者认为,双方不如暂且搁置此问题,将精力放在具体项目权限归属设计和运营推进上,待时机成熟再重新审视,不失为一个完美之举。当企业家以一个开放、包容的心态来掂量商业规则与商业道德孰轻孰重时,商业文明的进步或将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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