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名无业男子谎称有门路能办理购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4年间陆续骗走姨妈72万元,所得赃款全部供自己挥霍。被骗的姨妈不仅未能顺利入住新房,还被外甥不断以各自理由追要房款,后来实在拿不出钱了不得不报警。日前,该男子被本市北辰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7年,80后无业青年韩小军(化名)听说姨妈想换房,遂虚构了自己有门路能够办理购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事实。姨妈出于亲属关系的信任,陆续将几十万的购房款交给韩小军。为了让姨妈放心,韩小军还自己编写了买房协议、借条等材料,后来韩小军又以不符合政策规定、房子已被有关部门冻结、需要现金办理解冻手续等名义,继续向姨妈要钱。直到2011年冬天,姨妈一家因迟迟未能入住新房,不得不在外面租房居住,而韩小军仍然不断以各种借口要求补齐房款,姨妈家实在拿不出钱了,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只好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6月,韩小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对虚构事实诈骗亲属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被害人被骗金额为72万元,案发时,韩小军已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自己挥霍。案件审理过程中,韩小军的家属向被害人退赔50万元赃款,被害人考虑到与韩小军是亲戚关系,对其表示谅解。
日前,本市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物,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已退缴部分赃款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韩小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