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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公租房经营最高可罚三万 信息不实将会取消轮候
2013-03-01 10:53:03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申请保障房的家庭,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如不如实申报或者家庭人口、住房和财产等情况变化后不申报的,由安居工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取消其轮候资格。

  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赁补贴的,由安居工程管理部门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合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补贴资金。同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年内,安居工程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如果租用保障房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将被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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