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昨日,南京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发布最新通知,自3月15日起,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始办理已开具收据和网签合同的存量房交易登记。因需要办理交易登记案件数量极大,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将以收件日期和编号顺序分批通知当事人前来办理。
“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之后第一周,南京市二手房交易过户数量井喷,短短的一周时间成交量达到了3100套,和过去一个月的成交量相仿。二手房成交量的井喷,导致房产交易中心人流量一度失去控制。据了解,为了缓解市民二手房过户排队的压力,3月6日南京市住建委简化处理程序,市民送件不再需要排队审核取号,而转为直接送件进窗口后领取收据,听候电话通知前来办理。这一办理手法,被称为“预收件”办理。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示购房者,已开具收据和网签合同确认的当事人,办理房产登记时需符合以下条件:1、提交收据原件;2、提交存量房买卖(交易)合同;3、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卖方未到场的,须办理公证委托书;4、买方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共有人之间份额转让无需出具);5、提交已配制的测绘图,如当事人尚未配图的,由我中心统一配图,无需再申请(配图费在交纳登记费时一并交纳)。另:请接到办理通知的当事人,按期前来办理;未接到通知的,请耐心等待。